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直各有關部門,駐區各有關單位:
現將《蕪湖市鳩江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鳩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9日
蕪湖市鳩江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實施方案
為扎實開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20〕1號)、《安徽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實施辦法》(皖教秘督〔2020〕16號)、《安徽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公益普惠方向,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師資隊伍建設、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等方面保障機制。持續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推動幼兒園和小學科學銜接。推進依法治教、依規辦園,加強規范監管,強化安全保障。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項指標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力爭2026年底前通過省級督導評估。
二、內容和標準
依據《安徽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指標體系》,重點圍繞以下方面開展工作:
(一)普及普惠水平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
(二)政府保障情況
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實現黨組織和工作全覆蓋??茖W規劃布局,將普惠園納入城鄉公共設施規劃并嚴格實施。完善公共服務網絡,確保農村地區每個鄉鎮至少有一所公辦中心園。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五同步”建設與管理,統籌辦成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園。落實財政投入政策,保障各類幼兒園生均經費和補助。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收費標準,杜絕不合理收費。保障教師工資待遇足額及時發放。健全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明確部門監管責任,確保無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完善監管制度,嚴格執行民辦園審批與年檢,落實信息公示與督導評估,全面完成無證園治理,杜絕民辦園上市和過度逐利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辦園條件全面達標,園舍、玩教具、圖書配備符合規定,2017年后新建幼兒園符合建設標準。班額普遍達標,區域內85%以上班額符合規定。按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專任教師與幼兒比不低于1:15。嚴格教師管理制度,落實資格準入、定期注冊、持證上崗及全員輪訓,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全面落實科學保教要求,以游戲為基本活動,杜絕“小學化”現象。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
召開推進工作動員會,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和要求。擬定推進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照評估辦法,全面摸底排查,找準差距和不足,發現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形成整改清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6年1月—2026年6月)
全力推進問題短板的整改提升工作,專題研究重點、難點問題的整改路徑和具體措施,制訂任務清單,明確時間節點,實施一園一策、一事一案。定期召開調度會,組織協調各項工作,集中攻堅,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申報迎評階段(2026年7月—2026年12月)
綜合分析、匯總整理相關資料和數據,形成自查自評報告和各類申報材料,建立迎評臺賬,組織模擬評估,進行自查自評、補差補缺。
四、保障措施
成立鳩江區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專班,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專班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建立完善政府統籌、教育牽頭、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各鎮街、相關部門、各幼兒園根據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建立督導檢查機制,定期開展對各鎮街、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幼兒園的專項督導檢查;廣泛宣傳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件:《鳩江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責任分工表》
附件
鳩江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責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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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評估指標 |
督導評估要點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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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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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及普惠水平 |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 |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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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 |
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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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 |
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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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保障情況
2.政府保障情況
2.政府保障情況
2.政府保障情況 |
4.黨的領導堅強有力 |
區委區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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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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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展規劃科學合理 |
制定幼兒園布局規劃 |
區自規分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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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展規劃科學合理 |
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本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
區自規分局 區財政局 區住交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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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完善 |
農村地區每個鄉鎮原則上至少有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根據實際情況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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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規范 |
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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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小區配套幼兒園由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且運轉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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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財政投入到位 |
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 |
區財政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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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企事業單位、部隊、高校、街道、村集體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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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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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收費合理 |
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 |
區財政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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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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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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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 |
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 |
區人社局 區財政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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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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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健全 |
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監管責任 |
區教育局 鳩江公安分局 區生態環境分局 區住交局 區市監局 區應急管理局 鳩江交管大隊 鳩江消防救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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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評估認定前2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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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監管制度比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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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后照”制度,完善年檢制度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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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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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3~5年一輪覆蓋所有幼兒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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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落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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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 |
區教育局 鳩江公安分局 區生態環境分局 區住交局 區市監局 區應急管理局 鳩江交管大隊 鳩江消防救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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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園沒有上市、過度逐利等行為 |
區發改委 區財政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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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3.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
13.辦園條件合格 |
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 |
區自規分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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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后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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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班額普遍達標 |
區域內85%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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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教師配足配齊 |
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 |
區委編辦 區人社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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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園沒有“有編不補”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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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于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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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師管理制度嚴格 |
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和定期注冊制度,全面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制度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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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 |
區財政局 區人社局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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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制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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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評估認定前2年內沒有發生嚴重的師德師風事件。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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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落實科學保教要求 |
區域內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無“小學化”現象。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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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鳩江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實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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